借阅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1-05 19:02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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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孝昌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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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1、读者凭证进入阅览室借阅,每个读者证最多可借出3本图书。
       2、提包及书刊等物须存放在存包处,不要带入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工作人员说明,由工作人员暂为保管。
       3、年满16周岁的读者,凭身份证登记可在电子阅览室免费上机阅读,未满16周岁的读者可在家长陪同或允许的情况下进入电子阅览室免费阅读。

   4、各部室图书和期刊均按类存放,读者在翻阅后不要时请放回原处。
       5、报刊阅览室可阅览报纸、杂志,报刊阅览室过刊均已装订,可外借阅览;少儿阅览室、报刊阅览室、综合外借处的图书借期为30天,还可续借一次,续借一次加10天,如超期则按每天0.10元收取滞纳金。
       6、图书、期刊在借阅时读者应仔细检查,如有撕毁、污损、乱涂乱画的情况应向工作人员说明,否则在归还时按污损图书处理。
       7、读者借书证如有遗失,应向工作人员声明挂失,并补办手续。
       8、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,按原书价1—5倍赔偿,也可以购买原样图书赔偿。
       9、请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,提倡社会公德。